稳固根基《多特信经》学习:第五项教义第六条及错谬反驳三、四、七 (神不许可属他的人迷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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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项教义 真信徒能持守信仰
第六条及错谬反驳三、四、七 神不许可属他的人迷失
以弗所书 1:11,2:4 诗篇 51:13 加拉太书 4:5 约翰一书 5:16-18 马太福音 12:31,32 | 根据他不变的拣选定旨,即使那 些属他的人犯了可怕的罪,有丰 富怜悯的神也不将他的灵从他们 那里完全撤回;他也不允许他们 深陷罪中,以致失去神儿子的名 分和得称为义的地位,或犯罪以 至于死,更不允许他们犯下亵渎 圣灵的罪以致完全遭他弃绝,任 由他们自取永远的灭亡。 |
选民也可能犯严重的罪(第五项第四条),这些罪会造成十分严重的影响(第五项第 五条),但是神不许可属他的人迷失。他们将真心悔改,回归正道,神慈父般的脸将再次 光照他们。
本条的背后是阿米念派的一个错谬,第五项错谬反驳三记录下了这个错谬:
错谬三: 反驳: : | 真正重生的信徒不但有可能真的完全跌倒,失去称
义的信心以及神的恩典与救恩,而且,他们也确实
常常失去这些,从而永远地迷失了。 这种观点不仅彻底否认了称义、重生与基督持续保 守的恩典,而且也与圣经教导相违背。保罗说: “惟有基督在我们还作罪人的时候为我们死,神的 爱就在此向我们显明了。现在我们既靠着他的血称 义,就更要藉着他免去神的忿怒”(罗 5:8-9);使 徒约翰教导说:“凡从神生的,就不犯罪,因神的 道存在他心里;他也不能犯罪,因为他是由神生 的”(约壹 3:9);耶稣基督也曾说:“我又赐给他 们永生,他们永不灭亡,谁也不能从我手里把他们夺 去。我父把羊赐给我,他比万有都大,谁也不能从我 父手里把他们夺去。”(约 10:28-29)。 |
《多特信经》的作者宣告说,神不许可属他的人迷失。“根据他不变的拣选定旨,即 使那些属他的人犯了可怕的罪,有丰富怜悯的神也不将他的灵从他们那里完全撤回。” 《多特信经》的作者并不否认神可能会以某种程度在一段时间内从他选民那里撤回圣灵。 这很有可能是在他们叫圣灵担忧的时候发生,但是神不将他的灵从他选民那里完全撤回。
基督曾向他的门徒应许说:“我要求父,父就另外赐给你们一位保惠师,叫他永远与 你们同在。”(约 14:16)基督在圣灵这一位格里成就这个应许:“我就常与你们同在,直 到世界的末了。”(参见太 28:20)基督说这些话是给他所有的门徒听的,但这里的应许也 是给每一个门徒的,因为圣灵会住在他们每个人心里。此外,一个向众人所做的应许若不 在其中的每个人身上有效,它就没有什么价值。
如果神将他的灵从信徒那里撤回,他们就不会继续在真信心和爱的里面,因为圣灵引 导信徒进入真理(参见约 16:13),并在他们里面生发信心(参见林前 2:10-14; 12:3)。圣灵将神的爱浇灌在信徒心里(参见罗 5:5)。如果神将他的灵从信徒那里撤 回,他们就会活在罪中,因为圣灵把我们从肉体的恶欲释放出来(参见罗 7:4,5),并 使我们能够在生活中顺服神的诫命(参见罗 8:4,9)。如果神将他的灵从我们这里撤 回,我们就不能结出好果子(参见加 5:22;弗 5:9)。所以,结论只有一个:如果神将他 的灵从他选民那里完全撤回,他们必会永远地迷失。但是根据在第五项第三条所引用的诸 多经文 122,任何蒙神拣选的人都不可能失去救恩。圣经给出大量的证据证明,神保守他的 选民会一直在基督为他们所获得的救恩里。神通过圣灵成就这个工作。
“他也不允许他们深陷罪中,以至失去神儿子的名分……”保罗因如下的事实而喜乐, 即任何受造之物“都不能叫我们与神的爱隔绝;这爱是在我们的主耶稣基督里的。”(罗 8:38,39)神也藉着使我们成为他的儿女彰显出他对我们的爱:“你看父赐给我们是何等 的慈爱,使我们得称为神的儿女。”(约壹 3:1)
“他也不允许他们深陷罪中,以至失去……得称为义的地位……”信徒通过信心被连于 基督耶稣,并与他所获得的一切益处有份。其中一个益处就是他们的称义,这意味着神已 经在基督里审判了他们,并宣告他们是清白的,是无罪的。“惟有基督在我们还作罪人的 时候为我们死,神的爱就在此向我们显明了。现在我们既靠着他的血称义,就更要藉着他 免去神的忿怒。”(罗 5:8,9)
信徒通过信心在基督里,也就是说,基督是他们的法律代表,所以信徒享受在神面前 清白、无罪、公义的“法律身份”或“法律地位”。神看他们就好像他们从来没有犯过任 何的罪,就好像他们已经完成了他的律法所要求的一切顺服。
信徒可能犯严重的罪(参见第五项第四条),并招致死罪,他们必须为这些罪悔改, 也必须寻求神的赦免(参见第五项第五条),但他们不会失去在基督里无罪的法律地位。
“他也不允许他们……犯罪以至于死,更不允许他们犯下亵渎圣灵的罪以致完全遭他 弃绝,任由他们自取永远的灭亡。”
《多特信经》的作者写下上面这句话,是为了回应阿米念派的立场,这个立场可见于 第五项错谬反驳四:
错谬四: 反驳: | 真正重生的信徒仍然有可能犯至于死的罪,
即亵渎圣灵的罪。 使徒约翰在说到“有至于死的罪,我不说当 为这罪祈求”(约壹 5:16)之后,紧接着 说: “我们知道凡从神生的,必不犯罪 (此处指上文所说的“至于死的罪”——译 注),从神生的,必保守自己,那恶者也就 无法害他。”(约壹 5:18) |
我们在约翰一书第 5 章第 16-17 节读到:“人若看见弟兄犯了不至于死的罪,就当为 他祈求,神必将生命赐给他;有至于死的罪,我不说当为这罪祈求。凡不义的事都是罪。 也有不至于死的罪。”
什么是“至于死的罪”?我们应该注意到,约翰首先谈到一个弟兄有可能犯“不至于死 的罪”。但在谈到“至于死的罪”时,他没有将其说成是一个弟兄所犯的罪。实际上,犯 这样罪的人是那些假先知,他们在教会中散布具有毁灭性的异端。他们否认耶稣是基督 (参见约壹 2:2),他们也否认基督是成了肉身来的(约壹 4:2,3),他们甚至否认耶稣 是神的儿子。(参见约壹 2:22,23;4:15)他们在这些异端里使自己的心刚硬,并且故 意把这些异端教导给别人。他们犯了最严重的罪——这个罪是如此的严重,甚至教会都不 为他们的悔改而祷告,这个罪是不得赦免的。
基督在马太福音第 12 章第 31-32 节说:“所以我告诉你们:人一切的罪和亵渎的 话,都可得赦免;惟独亵渎圣灵,总不得赦免。凡说话干犯人子的,还可得赦免;惟独说 话干犯圣灵的,今世、来世总不得赦免。”
在这些话的上下文中,基督刚刚医治了一个被鬼附着、又瞎又哑的人。法利赛人故意 拒绝承认基督是藉着神的能力医治了那个人。他们反而说,耶稣是与鬼王别西卜相合,并 藉着魔鬼的能力行了这个医治的神迹。法利赛人这样说,就亵渎了圣灵,因为这个医治的 神迹彰显出了圣灵的能力。他们否认圣灵的工作,还将其说成是魔鬼的工作,这从根本上 说就是亵渎圣灵的罪。这样一来,他们就使自己那颗悖逆神的心刚硬,从而使神让他们的 心变得更加刚硬。
《多特信经》的作者声明,神不允许属他的人深陷罪中,以至他们犯下以至于死的 罪,或亵渎圣灵的罪。这正是约翰所做的见证,他在说完以至于死的罪后,就紧接着写 道:“我们知道凡从神生的,必不犯罪,从神生的,必保守自己,那恶者也就无法害他。” (约壹 5:18)。约翰说:“凡从神生的,必不犯罪。”这句话并不是说“重生”的基督徒是完全的。约翰通过前面所写的经文把这一点说得很清楚:“我们若说自己无罪,便是自欺, 真理不在我们心里了。”(约壹 1:8)约翰说:“凡从神生的,必不犯罪。”这句话的意思 是,凡从神生的,必不犯这样的罪,即“至于死的罪”。神重生的儿女承认,耶稣是基 督,是真实的永生神,他也是真人。
有些经文似乎否认神保守他的选民,也否认真信徒能持守信仰。我们需要考虑这些经 文。
希伯来书 6 章第 4-6 节 “论到那些已经蒙了光照、尝过天恩的滋味,又于圣灵有份,并尝过 神善道的滋味,觉悟来世权能的人,若是离弃道理,就不能叫他们从 新懊悔了,因为他们把神的儿子重钉十字架,明明地羞辱他。”
此处经文让我们感兴趣的是,希伯来书的作者说,“那些……于圣灵有 份”的人可能会“离弃道理”。这看上去与我们在本条所宣告的内容相互冲 突。
但是,我们需要认识到,圣灵无需生发真信心和悔改,就可以在一个人的 心里做工。神通过圣灵指引世上掌权者的心(参见箴 21:1)。他使巴比伦王尼 布甲尼撒做了一个有关神的宣告,而这个宣告也是合宜的(参见但 4:1-3)。 他“激动波斯王居鲁士的心”,使他下诏让被掳的人归回应许之地,并让他们 重新建造圣殿(参见代下 36:22)。
圣灵也能够激动人的心,使这些人看上去好像是有信心,但实际并非如 此。我们应当想到行邪术的西门的“信心”(参见徒 8:13),我们也应当想到 另外一些人的“信心”,他们宣告自己相信圣经教义,但却没有在行为上结出 与信心相称的果子,这就表现出他们的信心是死的(参见雅 2:14-20)。
希伯来书的作者在第 6 章指的是会众中那些看上去已经宣告信仰、看上去 已经结出悔改之果子的人,但他们的信心和悔改都不是真实的。
我们应当注意,希伯来书的作者两次提到,那些“离弃道理”的人仅仅是
尝过天恩以及神善道的滋味。“尝”这个词所传递意思是,为了确定某种食物
或饮料的味道而仅仅品尝一点点。品尝一点点的食物或饮料不能满足人的饥
渴,也不能提供足以维持生命的营养。实际上,人无需真正的吃或喝就可以尝
出某种食物或饮料的味道。专业的品酒师会呷一小口酒,然后慢慢地转动舌头
使酒与口中的味蕾进行充分地接触,最后再把这一小口酒吐出来。他们并没有
喝酒,却已经尝出了酒的味道。
希伯来书的作者两次提到,那些“离弃道理”的人仅仅是尝过天恩以及神 善道的滋味,这个事实使我们有足够的理由相信,神的道对这些人只有一些表 面上的影响,这就相当于撒种的比喻里所说的种子落到了“土浅石头地”上(参 见太 13:5,6)。这些“离弃道理”的人接受过与救赎教义相关的教导。他们见 证了其他人的信心。他们坐在会众中间,圣灵在那里成就了各样伟大的工作。 他们亲眼看见,在那些与基督同死并复活得新生命的人身上发生了奇妙的转 变。但是,他们自己从未拥有过真正的信心,从未真正地归信神。犹太人完全 知悉救主耶稣的权能和美善,他们中间却有一些人从未真正地相信他,最后还 要求让他死。和这些犹太人一样,那些“离弃道理”的人也完全知悉耶稣的权 能和美善,但却没有真正地相信他。他们也拒绝耶稣,这就如同把他重钉十字 架。
马太福音 13:3-8,18-23 “他用比喻对他们讲许多道理,说:‘有一个撒种的出去撒种。撒的 时候,有落在路旁的,飞鸟来吃尽了;有落在土浅石头地上的,土既 不深,发苗最快,日头出来一晒,因为没有根,就枯干了;有落在荆 棘里的,荆棘长起来,把它挤住了;又有落在好土里的,就结实,有 一百倍的,有六十倍的,有三十倍的。’” “所以,你们当听这撒种的比喻。凡听见天国道理不明白的,那恶者 就来,把所撒在他心里的夺了去,这就是撒在路旁的了;撒在石头地 上的,就是人听了道,当下欢喜领受,只因心里没有根,不过是暂时 的,及至为道遭了患难,或是受了逼迫,立刻就跌倒了;撒在荆棘里 的,就是人听了道,后来有世上的思虑,钱财的迷惑,把道挤住了, 不能结实;撒在好地上的,就是人听道明白了,后来结实,有一百倍 的,有六十倍的,有三十倍的。”
主在这个比喻里描述了人对福音的不同回应。许多人在听见福音后完全拒绝神的恩 典。他们对福音丝毫不感兴趣。
另一些人暂时接受福音,并在神所赐的各样恩赐里拥有暂时的喜乐。他们的情感被打 动,他们乘在属灵高潮的浪尖。但是,当他们认识到自己不得不为福音做出各样必要的牺 牲时,他们就对福音失去了的热情。与永生相比,他们更看重今生。与神会因为他们离弃 信仰而对其身体和灵魂做什么相比,他们更担心人会因为他们坚守信仰而对其身体做什 么。有些人爱他们的物质财富过于爱神,所以他们在经济利益受到威胁时就离弃信仰。
还有一些人留意福音的呼召,并且接受了神的应许。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他们被 自己过往生活的罪中之乐所诱惑。慢慢地,这些老我的欲望切实地掌控了他们的心和生 命,他们在服事神的方面变成不结果子的人。他们可能继续在教会里作假冒为善的人。他们不结果子的状况也可能会被暴露出来,并被逐出教会。
有些人暂时接受福音,但后来却离弃福音,或是过一个不结果子的生活。那么,他们 在起初是以真信心回应了福音吗?针对这个问答题,阿米念派在第五项错谬反驳七的错 谬中说:
错谬七: 反驳: | 暂时性的信心与称义和得救的信心,除了在时间长短
上有所不同之外并没有差别。 在马太福音第 13 章第 20-23 节和路加福音第 8 章第 13 节,基督亲自阐明,除了持续时间长短的区别之 外,暂时性的信与真信心之间还有三方面的不同: (一)前者好比撒在石头地上,后者撒在好地上,即 在“新心”里;(二)前者没有根,而后者扎根很 深;(三)前者不结果子,而后者则不断地、稳定地 结出数量不同、大小各异的果子。 |
《多特信经》的作者指出,“暂时相信”的人不能被当作“真信徒”。也就是说,他们的 “信心”不是真信心。《多特信经》的作者通过指出三方面的不同来证明这一点。 暂时相信的人显然没有重生,因为他们没有得到神赐给归信之人的“肉心”(参见结 11:19;36:26)。
暂时相信之人的心被比作“土浅石头地”。但是,那些真正相信的人具 有“好土”,也就是具有那颗被神预备好接受主道的心。
此外,暂时相信之人的“信心”是肤浅的。和那些真正归信的人相比,暂时相信的人在 听见福音的时候并没有觉得“扎心”(参见徒 2:37;7:54)。他们没有经历为自己的罪 而发出的“真心的痛悔”,也没有经历对神的“真挚”的爱。毫无疑问,他们经历过各种 情感,但是这些表面上的情感并不是从重生的心灵深处所发出的信心的真情感。
再者,暂时相信的人不结果子。圣经教导我们说,属神的人好像一棵结果子的树,他 “像一棵树栽在溪水旁,按时候结果子,叶子也不枯干……恶人并不是这样,乃像糠秕被 风吹散。”(诗 1:3,4)。糠秕是谷粒的外壳,它具有外在的形状,却没有谷粒的实 质。与此类似,一些回应福音的人可能展现出善行的外在形式,但却没有善行的实质。基 督也说,如果我们凭着真信心在他里面,他也在我们里面,我们就多结果子(参见约 15:5)。
提摩太后书 2:16-19 “但要远避世俗的虚谈,因为这等人必进到更不敬虔的地步。他们的 话如同毒疮,越烂越大,其中有许米乃和腓理徒,他们偏离了真道,说复活的事已过,就败坏好些人的信心。然而,神坚固的根基立住 了。上面有这印记说:‘主认识谁是他的人。’又说:‘凡称呼主名 的人总要离开不义。’”
假教师能“败坏好些人的信心”, 但我们在本条宣告说,神不许可属他的人迷失, 这两点似乎是相互冲突的。我们再次强调,圣经里所说的“信心”并不都是指“真”信 心。证明这一点的例子再次包括了使徒行传 8:13,雅各书 2:14-20,以及马太福音 13 章 中撒种的比喻。有一些人在一段时间里看上去像是属于主所拯救的人,也像是选民大会中 的一员,但是后来却离弃了信仰,正如使徒约翰所说的那样,“他们从我们中间出去,却 不是属我们的;若是属我们的,就必仍旧与我们同在;他们出去,显明都不是属我们的” (约壹 2:19)。
提摩太后书第 2 章第 19 节显明,保罗也在想着这点,他在那里说:“然而,神坚固 的根基立住了。上面有这印记说:‘主认识谁是他的人。’”换句话说,主认识谁是他拣 选的人。这句话引自《七十士译本》(即希伯来旧约圣经的希腊文译本)中的民数记第 16 章第 5 节。在这节经文所处的语境中,可拉、大坍和亚比兰成为以色列会众的假领 袖,但是摩西才是神所设立的领袖,这三个假领袖在那里带领一些百姓脱离摩西的领导。 所以神宣告说,他要让人知道,他为他的民所拣选的领袖到底是摩西,还是可拉、大坍和 亚比兰。保罗在圣灵的感动下把这处经文的真理应用在神的选民身上。会众中有一些人因 着许米乃和腓理徒的错误教导而偏离了真道,但是就像在民数记 16 章中一样,神使人知 道谁是他拣选的人,谁不是他拣选的人。这里的含义很清楚:神没有拣选许米乃和腓理 徒,也没有拣选跟随这两个假教师的人。
加拉太书 5:4 “你们这要靠律法称义的,是与基督隔绝,从恩典中坠落了。” 有些人能够“与基督隔绝,从恩典中坠落”,这看上去与我们在本条所宣 告的内容相互冲突。此节经文的上下文向我们清楚地显明,加拉太的一些信徒 屈从于“靠善行得救”这一人本主义的错谬,藉此失去了完全依靠耶稣基督得 救的信心。这就是保罗在说他们“与基督隔绝”的时候所要表达的意思。加拉 太的一些信徒开始不再把他们的救赎唯独建立于基督的功德之上,而是把他们 的救赎至少在部分上建立于自己的善行之上。这就是保罗在说他们“从恩典中 坠落”的时候所要表达的意思。他们不再完全依靠基督。他们没有坚守唯独靠 恩典得救的教义。
这些加拉太的信徒真的曾经靠着真信心而连于基督吗?他们真的曾经与恩
典有份吗?保罗在这里真正关心的并不是这些问答题。重点是,这些信徒早先
曾经宣告过救恩的真理,即救恩是在耶稣基督里的,与善行无关,人唯独藉着
信心才能得到救恩。但是现在他们否认了自己早先做过的信仰宣告。
保罗知道,如果他们真的藉着信心于恩典有份,神会恢复他们,带领他们 悔改。保罗正是带着引导他们悔改的想法写下这封书信。和使徒约翰一样,保 罗也知道,如果有人不愿悔改,那就是因为他们从来没有真正地属于过神选民 的大会(参见约壹 2:19)。
彼得后书 2:1 “从前在百姓中有假先知起来,将来在你们中间也必有假师傅,私自 引进陷害人的异端,连买他们的主他们也不承认,自取速速的灭 亡。”
有的人错误地使用这节经文来反驳真信徒会持守信仰的教义。草草一读这句话,它好 像是在暗示,有一些人虽被基督所赎买,却在永恒中灭亡。我们需要对这节经文进行仔细 地查考。
在这节经文里,彼得把这些假师傅所宣称的内容作为他写作的角度。这些假师傅宣称 自己已经被基督救赎。他们宣告说,耶稣用他的宝血赎买了他们,他们属于耶稣。教会中 的另一些人也接受他们是这样的人,因为他们做了美好的宣告,并且是教会的成员。
但是,这些假教师并不是他们所宣称的那样。我们查考彼得后书和犹大书就会清楚的 发现,这两卷书有着紧密的关系。它们都涉及到假师傅的主题,这些人偷偷地进入教会, 不为人所察觉。犹大(第 4 节)说,这些假师傅“不认独一的主宰、我们主耶稣基督”。 彼得说,这些假师傅“连买他们的主他们也不承认”(彼后 2:1)。
在犹大看来,这些假师傅从来都不是真信徒。他说他们是偷着进入教会的人。或者像 彼得所说的那样,他们“私自引进害人的异端”。他们在进入教会的时候就带着这些害人 的异端。这样看来,这些假师傅并没有在一时传讲真道,后来却开始传讲异端。在他们进 入教会的时候,教会并没有认识到他们的真实身份,但是在加入教会之前,他们就已经是 “不敬虔”的人了。他们不是自己所宣称的那种人,他们不属于蒙救赎的人,基督并没有 用他的宝血把他们赎买回来。
问答题:
1. 真正重生的信徒能从信心和救恩中完全地、确实地坠落吗?请把改革宗的回答与阿 米念派的回答进行比较。
2. 如果神的选民继续活在罪中,神从他们那里撤回他的圣灵吗?我们如何知道这一 点?
3. 如果神从信徒那里完全收回他的灵,就会发生什么事情?为什么?
4. 神儿子的名分是什么意思?信徒能失去这个恩典吗?保罗在罗马书第 8 章第 38-3 节说了什么?
5. 得称为义的地位是什么意思?如果信徒能因着自己的罪而招致死罪(参见第五项第 五条),他们如何能够保持得称为义的地位?
6. 请对“以至于死的罪”进行描述(约壹 5:16)。真正重生的信徒能犯这个罪吗? 请把改革宗的回答与阿米念派的回答进行比较。请用圣经经文证明改革宗的立场。
7. 什么是“亵渎圣灵的罪”(太 12:31,32)?信徒能犯这个罪吗?请把改革宗的回 答与阿米念派的回答进行比较。
8. 下面的五处经文看上去是在教导说,真正重生的信徒能从救赎的恩典中坠落,并能 永远地迷失,但它们并没有教导这样的内容。请对这两个方面进行解释。 a. 希伯来书 6:4-6 b. 马太福音 13:3-8,18-23 c. 提摩太后书 2:16-19 d. 加拉太书 5:4 e. 彼得后书 2:1
深入思考题:
9. 大卫在诗篇第 51 章第 11 节祷告说:“不要丢弃我,使我离开你的面;不要从我收 回你的圣灵。”如果神不从选民那里撤回他的圣灵,为什么大卫的祷告中会有这样 的祈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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